非都市土地管制宣導訊息 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,可依區域計畫法第21條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,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、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,請勿以身試法。
非都市土地管制宣導訊息
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,可依區域計畫法第21條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,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、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,請勿以身試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