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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年度推動用藥整合服務全民健康照護計畫

  • 發布單位:行政室

109年度推動用藥整合服務全民健康照護計畫

社區藥局收案條件:

1.具有2種(含)以上慢性病。

2.使用5種(含)以上醫師處方藥品(其中1種為慢性病用藥)。

3.領有2張(含)以上慢性病連續處方箋。

4.使用特殊劑型或操作技巧複雜之藥物。

5.疑似發生ADR/藥物過敏或ADR/藥物過敏風險之個案

6.廢餘藥品項數大於28天(含)。

7.醫師轉介的民眾。

 

社區藥局執行藥事照護服務機構:

 竹南鎮(3家):合康連鎖藥局、新欣藥局、佑仁藥局。

 頭份市(4家):康利藥局、懷生中西藥局、惠祐藥局、吉品藥局。

 苗栗市(5家):千百岳大藥局-北苗店、聯合藥師藥局、苗安藥局、心惠聯合

              藥師藥局、錦岳大藥局。

 卓蘭鎮(1家):卓蘭千百岳大藥局

 苑裡鎮(1家):信和大心藥局      

 通霄鎮(2家):維康藥局、惠生藥局

 公館鄉(1家):懷慶中西藥局

 銅鑼鄉(1家):家嘉藥局

 三義鄉(1家):安康藥局

 後龍鎮(4家):千江大藥局、佑安藥局、懷信健保中西藥局、鴻輝大藥局